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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商贸学院2023年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入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06月09日 10:38  

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位招生简章》要求,结合商贸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商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龙

副组长:常新宇  李妮

成员:葛晓冬 杨蕾  王楷娥  白金玲  张艳丽  王楷娥   李亚楠 王倩  刘源   李顺  

秘书:徐红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校发《招生简章》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确定与落实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3)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核方式

1)现场面试。

2)面试地点:

①南院西楼109教室

②南院二楼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249会议室

③南院三楼商贸学院312会议室

④南院三楼310名师工作室

三、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知识产权专业基础和专业认知考核三部分。考核成绩满分 100分,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

1. 思想品德考核(40分)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知识产权专业基础和专业认知考核(6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知识产权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的认知,考查学生的专业潜质、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

四、考核要求

1.考核时间。2023年6月18日(周日)8:00,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2.考核安排。考生最终成绩在商贸网站公布

五、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最终成绩排名先后作为录取原则录取直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41911968


                                   商贸学院

                                   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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