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位招生简章》要求,结合商贸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商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龙
副组长:常新宇 李妮
成员:葛晓冬 杨蕾 王楷娥 白金玲 张艳丽 王楷娥 李亚楠 王倩 刘源 李顺
秘书:徐红
2.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校发《招生简章》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确定与落实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3)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核方式
(1)现场面试。
(2)面试地点:
①南院西楼109教室
②南院二楼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249会议室
③南院三楼商贸学院312会议室
④南院三楼310名师工作室
三、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知识产权专业基础和专业认知考核三部分。考核成绩满分 100分,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
1. 思想品德考核(40分)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知识产权专业基础和专业认知考核(60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知识产权专业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的认知,考查学生的专业潜质、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
四、考核要求
1.考核时间。2023年6月18日(周日)8:00,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2.考核安排。考生最终成绩在商贸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最终成绩排名先后作为录取原则录取,直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41911968
商贸学院
20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