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 长:赵 丹 樊小辉
副组长:陈凌白 王圆圆
成 员:王 雪 宋美乐 徐 红 许晓军 宁 凯 张 雪 杨 蕾
二、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执行,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三、转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潜质,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
四、转专业相关要求
1.转入学生人数均控制在专业现有人数10%(四舍五入)以内。
2.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
3.辽阳分校学生的转入转出在分校内部进行。
4.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正考”成绩计算。
5.“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前30%的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后面的学生不可以递补。
6.文史类招生学生不得转入仅理工类招生的专业。
7.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8.学生成绩排序以2025年9月8日(含9月8日)以前认定的成绩为准。
9.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保留,未修读课程根据新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补修。
10.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五、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9月8日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布置2024级转专业工作;
9月9日-11日,向全体2024级学生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学院进行学生成绩统计排序并公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由转出学院审核后签署转出意见。转出学院汇总后于9月11日15点前上报教务处(附件2、3),逾期将不再受理;
9月12日-16日,各学院公布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和地点并报送分校教务处备案,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9月16日,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分校教务处;
9月17日,分校教务处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9月18日至9月24日,学校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印发转专业文件;
9月25日,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学籍变更手续。
六、考核办法
1.转入商贸学院的专业没有学科专业限制。
2.申请转入商贸学院的专业,根据学生“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以内的限额,择优确定转入候选人。
3.申请者若出现学分绩点(小数点保留二位)相同情况,则按照如下顺序及规则排序:(1)大学英语单科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2)高等数学的平均学分绩点。
4.咨询电话:
学生院长:王圆圆13555742158;教学秘书徐红:18341911035
商贸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