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下发《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推免资格工作小组
组长:赵 丹 樊小辉
副组长:陈凌白 王圆圆
成员:王 雪 陈 宏 徐 红
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进行。
3.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严格按标准进行。
三、推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社会责任感强。
2.沈阳工业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 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所有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分之一。在校期间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710 分制)。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四、推免名额
商贸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分配名额为3个。
五、学院名额的分配原则
学院将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各专业学分绩点成绩和奖励绩点成绩之和排名第一的申请者进行排序,依据由高到低原则,确定3名推荐候选人。
七、推免工作安排
1.9 月 6 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推荐办法,确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2.9 月 9 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相关学院布置推荐工作,公布各学院推免名额。
3.9 月 10 日至 9 月 18 日,学院向全体毕业生宣讲学校推免工作方案,解读学院方案,包括专业推荐名额、工作程序和工作日程,组织学生报名;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资格审查,将初审通过的绩点奖励项目材料报相关
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
4.9 月 18 日,学院工作小组将推荐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确定拟推免名单。
5.9 月 19 日至 9 月 26 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名单公示 7 日。
6.9 月 27 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研招网上报拟推荐名单。
八、相关要求
1.学院将严格按照《沈阳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沈工大校发〔2022〕69 号)和《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实施绩点奖励的指导意见》(沈工大校发〔2020〕161 号)文件执行。
2.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以“正考”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根据“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之和进行排名。
3.如果“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之和相同,按如下顺序及规则排序:(1)平均学分绩点取小数点后3~6位进行比较,平均学分绩点高者确定为推荐候选人;(2)按照大学英语单科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平均学分绩点高者确定为推荐候选人;(3)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四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再次排序,平均学分绩点高者确定为推荐候选人。
4.平均学分绩点和奖励绩点均以 2024 年 9 月 10 日(含 9 月 10 日)以前认定的成绩为准,申请奖励绩点需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
5.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九.监督与管理
1.学院对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全部流程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以实施,并对整个推免研究生的申报、审核等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2.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诉。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可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进行申诉。
3.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推免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学院联系电话
学生院长:王圆圆13555742158;教学秘书徐红:18341911035
商贸学院
2024年9月10日